首页 > 诗文 > 冯梦龙的诗 > 欧阳晔破案

欧阳晔破案

[明代]:冯梦龙

  欧阳晔治鄂州,民有争舟而相殴至死者,狱久不决。晔自临其狱,坐囚于庭中,去其桎梏而饮食之,食讫,悉劳而还之狱。独留一人于庭,留者色变而惶顾。晔曰:“杀人者汝也!”囚佯为不知所以。晔曰:“吾观食者皆以右手持箸,而汝独以左。今死者伤在右肋,非汝而谁?”囚无以对。

欧阳晔破案译文及注释

译文

  宋朝人欧阳晔治理鄂州政事时,有州民为争船互殴而死,案子悬了很久没有判决。欧阳晔亲自到监狱,把囚犯带出来,让他们坐在大厅中,除去他们的手铐与脚镣,给他们吃食物。吃完后,善加慰问后再送回监狱,只留一个人在庭院中,这个人显得很惶恐不安。欧阳晔说:“杀人的是你!”这个人假装不知道,欧阳晔说:“我观察饮食的人都使用右手,只有你是用左手,被杀的人伤在右边肋骨,不是你是谁?”这个人无言以对。

注释

致:造成。

狱:案件。

临:面对。

狱:监。.

讫:终了,完毕。

色:脸色。

惶:恐惧,惊慌。

顾:四周看。

佯:假装。

治:治理,管理。

劳:安慰。

箸 zhù:筷子。

欧阳晔:复姓欧阳,名晔。

鄂州:古州名,今湖北境内。

决:决断。

独:只。

自:亲自

所以:......的原因

民:老百姓

去:去除

坐:使.....坐

冯梦龙简介

唐代·冯梦龙的简介

冯梦龙

冯梦龙(1574-1646),明代文学家、戏曲家。字犹龙,又字子犹,号龙子犹、墨憨斋主人、顾曲散人、吴下词奴、姑苏词奴、前周柱史等。汉族,南直隶苏州府长洲县(今江苏省苏州市)人,出身士大夫家庭。兄梦桂,善画。弟梦熊,太学生,曾从冯梦龙治《春秋》,有诗传世。他们兄弟三人并称“吴下三冯”。

冯梦龙共有诗(3篇)

猜你喜欢

春雨轩

弘历

积素流光映彩镫,上元今岁景偏增。若论春雪如春雨,便庆食升有四升。

铜雀妓

明代袁凯

流尘拂还集,絜糒俨然陈。

歌吹自朝暮,君王宁复闻。

戌辰年孟冬月诗四首选一

薛青萍

卜居白下傍烟霞,送别情怀乱似麻。何日游踪重北上,并门犹有旧时家。

和朱元晦九曲櫂歌

宋代欧阳光祖

五曲溪回屋数椽,上依翠壁下流泉。

幽居不用立名字,大隐一峰高插天。

与施仁夫、潘湛钧、吴载耀三位南菁老同学于施府茶叙即席感赋二首 其一

孙俊在

春风旧梦渺如烟,来去难逢故友贤。六载同窗承化雨,蒙恩菁校感心田。

正月十六日奉皇太后瀛台看烟火即景灯词八首 其二

弘历

邹阳律里气初旋,万岁山前春欲燃。簇簇鱼龙纷陆海,离离琼玖积银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