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理不容的成语故事


天理不容

拼音tiān lǐ bù róng

基本解释天理:天道;容:容忍、宽容。旧指做事残忍,灭绝人性,为天理所不容。

出处元 无名氏《朱砂担》第四折:“才见得冤冤相报,方信道天理难容。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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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与(天理不容)相关的成语及历史出处:

成语 历史出处
狼号鬼哭 清 曹雪芹《红楼梦》第58回:“况且宝玉才好了些,连我们也不敢说话,你反打的人狼号鬼哭的!”
迩安远至 先秦 孔子《论语 子路》:“叶公问政,子曰:‘近者说,远者来。’”
苦中作乐 宋 陈造《同陈宰黄簿游灵山八首》自注:“宰云:‘吾辈可谓忙里偷闲,苦中作乐。’”
炒鱿鱼 张贤亮《出卖“荒凉”》:“绝对听从我指示,做不到这点,立即‘炒鱿鱼’!”
犬马恋主 三国·魏·曹植《上责躬应诏诗表》:“踊跃之怀,瞻望反侧,不胜犬马恋主之情。”南朝·宋·鲍照《从临海王上荆初发新渚》诗:“狐涂怀窟志,犬马恋主情。”
先声夺人 先秦 左丘明《左传 昭公二十一年》:“军志有之:先人有夺人之心,后人有待其衰。”
气充志骄 西汉·刘安《淮南子·人间训》:“遂合诸侯于嘉陵,气充志骄,淫侈无度。”
千锤打锣,一锤定音 郭澄清《大刀记》第十章:“千锤打锣,一锤定音——队长,你就决定吧。”
如法炮制 宋 释晓莹《罗湖野录》第四卷:“若克依此书,明药之体性,又须解如法炮制。”
仇人相见,分外眼红 谢扶民《壮族人民优秀的儿子韦拔群》:“仇人相见,分外眼红,于是双方的随员就对打起来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