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遥买杖
[宋代]:沈括
随州大洪山作人李遥,杀人亡命。逾年,至秭归,因出市,见鬻柱杖者,等闲以数十钱买之。是时,秭归适又有邑民为人所杀,求贼甚急。民之子见遥所操杖,识之,曰:“此吾父杖也。”遂以告官司。吏执遥验之,果邑民之杖也。榜掠备至。遥实买杖,而鬻杖者已不见,卒未有以自明。有司诘其行止来历,势不可隐,乃通随州,而大洪杀人之罪遂败。市人千万而遥适值之,因缘及其隐匿,此亦事之可怪者。
随州大洪山作人李遙,殺人亡命。逾年,至秭歸,因出市,見鬻柱杖者,等閑以數十錢買之。是時,秭歸适又有邑民為人所殺,求賊甚急。民之子見遙所操杖,識之,曰:“此吾父杖也。”遂以告官司。吏執遙驗之,果邑民之杖也。榜掠備至。遙實買杖,而鬻杖者已不見,卒未有以自明。有司诘其行止來曆,勢不可隐,乃通随州,而大洪殺人之罪遂敗。市人千萬而遙适值之,因緣及其隐匿,此亦事之可怪者。
译文
随州大洪山镇有个叫李遥的人,他杀了人后就逃亡外地。过了一年,李遥来到秭归,在城中的集市上,他看到有个在出售拐杖的人,因为价钱便宜,就用几十枚铜钱买了下来。这时秭归城中恰好又有一个村民被人所杀,官府正在急于抓捕凶手。被害人的儿子在街上看见李遥,识出了拐杖,说:“这是我父亲的拐杖。”于是就向衙门报了案。衙役们把李遥逮住,经验证,果然是被害人的拐杖,一切拷打的手段都用尽了。李遥确实是买的拐杖,然而卖拐杖的人已不见了,李瑶无法还给自己清白。官府于是又对李遥进行审问,问李遥是哪里人,李遥知道无法隐瞒,就说出自己的真实住址。秭归县衙与随州地方官府取得联系后,得知此人就是大洪山杀人潜逃的嫌犯,于是大洪山杀人案告破。最终不知道那个卖拐杖的人是谁。集市上的人千千万万,而李遥恰巧遇到卖拐杖的人,就此牵连到他的过去导致隐情败露,这一件事也真的蹊跷啊。
注释
随州:地名,在今山西介休县东。
逾年:第二年.
秭归:地名,在今湖北省西部。
至:到
数:几
是:这
适:正好,恰好
为:被
验:检验
榜掠备至:受尽拷打。
实:确实
通:押送到。
败:败露。
怪:对..........感到奇怪
唐代·沈括的简介
沈括(公元1031~1095年),字存中,号梦溪丈人,北宋浙江杭州钱塘县(今浙江杭州)人,汉族。北宋科学家、政治家。仁宗嘉佑进士,后任翰林学士。晚年在镇江梦溪园撰写了《梦溪笔谈》。我国历史上最卓越的科学家之一。精通天文、数学、物理学、化学、地质学、气象学、地理学、农学和医学、工程师、外交家。
沈括共有诗(64篇)
清代:
严遂成
铙歌酾酒客盈庭,画戟朱旗战血腥。入海几时归夏正,媚人何苦陷张经。
屡呈贺表冤宜白,不信私书汗尚青。龟鹿无灵来大鸟,狱门当作夕阳亭。
铙歌酾酒客盈庭,畫戟朱旗戰血腥。入海幾時歸夏正,媚人何苦陷張經。
屢呈賀表冤宜白,不信私書汗尚青。龜鹿無靈來大鳥,獄門當作夕陽亭。
宋代:
陈律
白日黄尘客路迷,偶寻幽事入烟扉。
云行翠岫鹤争舞,月落青林人未归。
白日黃塵客路迷,偶尋幽事入煙扉。
雲行翠岫鶴争舞,月落青林人未歸。
:
卢青山
春雨无家自作吹,春花烂熳碧江湄。林边草浪翻风脚,溪畔芹容闪石眉。
留夕照,缓琼杯,今生能得几回迷?菜花新笋挑完后,市上甘茶玉作堆。
春雨無家自作吹,春花爛熳碧江湄。林邊草浪翻風腳,溪畔芹容閃石眉。
留夕照,緩瓊杯,今生能得幾回迷?菜花新筍挑完後,市上甘茶玉作堆。
元代:
范梈
司揭本楚官,子孙以官氏。揭阳汉建侯,氏实出于史。
同源而异流,流各昧其源。泛舟在中河,安得穷昆仑?
司揭本楚官,子孫以官氏。揭陽漢建侯,氏實出于史。
同源而異流,流各昧其源。泛舟在中河,安得窮昆侖?
元代:
黄璋
斯文今有主,一代颂鸿儒。道绍二程学,龄登九老图。
化裁金作砺,持守玉为壶。我辈蒙嘉惠,称扬岂近谀。
斯文今有主,一代頌鴻儒。道紹二程學,齡登九老圖。
化裁金作砺,持守玉為壺。我輩蒙嘉惠,稱揚豈近谀。